三大著作權害蟲:IFPI、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、ARCO
 
作者  zamaki (天堂道路666號13室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看板  Gossiping
 標題  [爆卦]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的流氓行徑
 時間  Fri May 16 02:19:18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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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的公司近日要舉行演唱會(瑞典的重金屬樂團),
這個協會很酷喔,今天一個該協會的林小姐打來(以下簡稱"林"),
自我介紹完就開始要錢了....
林:[你們要辦演唱會對吧,關於這個北歐樂團,
   因為我們跟瑞典的某協會是海外姐妹協會,所以要跟你們洽談授權的問題。]
我:[???授權??? 北歐的藝人要來表演關你們什麼事阿?
   我們公司有代理他們的唱片,代理合約都還生效,
   而且我們老早就取得他們經紀公司的授權了,不然怎麼辦演唱會?]
林: [之前我們都是這樣呀(開始鬼打牆支吾其詞),你們有公開表演就是要授權阿!

   我們之前的朱小姐以前都有跟你們陳小姐(老闆娘)談阿,
   我想這次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困難吧?]
我: [這樣阿,那我們上次辦的演唱會的樂團叫什麼名字?哪一國人?]
林: [這個我要去查一下資料,你們陳小姐在不在??]
我: [你現在的意思是要跟我們收錢嗎?]
林: [對阿,你們有公開表演就是要授權阿!]
我:[可是我們早就取得他們經紀公司的授權啦!?你們來要錢沒搞錯吧?]
林: [那就請你們把相關文件傳給我們!!]
....以下略過我敷衍她的段落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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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王八蛋協會,要拿文件也是他們要拿給我們看,囂張成這樣!

我們是已經有唱片代理權+演唱會合約的公司了還敢這樣搞,
不敢想像他們對於其他店家是用怎麼樣的態度去洽談。
他們抓著大家怕打官司的心理弱點,動不動搬上刑事訴訟外加民事賠償來嚇人,
老是拿著閃若其詞的著作權法第24.25.26.27條來恐嚇人,確打死不提授權法令。
還有某個最"高"學府的學生廣播電台,因為主任怕惹事,就乖乖的付錢給他們!
學生廣播電台可是"非營利"的播放阿,還跑來收錢勒!

這個王八蛋組織的適法性還有極大的爭議卻還這樣隨意恐嚇取財,
擺明就是吃定我們老百姓不敢打官司怕惹事的心理來收保護費,
稱之為台灣的著作權流氓也不為過!

有人還說這樣好阿,鼓勵大家創作自己賣,我只想補充一點,

如果你的發片公司跟他們簽約,哪天你要辦自己的演唱會唱自己的歌,
發片公司不買單,你唱自己的歌必須要付錢給他們!
 

這個垃圾協會
 
武藏曰:據說在路上哼歌也算是未經授權的公開播放,據說啦...真棒,這些著作權蟑螂應該財源滾滾吧?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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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usasi07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